廣東韶關市仁化縣長江鎮人社所修建的辦公樓,因侵占沿河公路修建且隨意加高樓層而被群眾舉報。仁化縣政府29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已對建房業主發出停工通知,業主必須辦理好4至7層《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后,方可開工建設。
近日,有群眾舉報,稱仁化縣長江鎮新市場的雙車道、5米寬沿河大道,被一棟在建樓房占據了約一半的路寬,令過往群眾十分不便,“究竟是什么樓房這么牛,可以占據公共路面建房?”
記者在到位于長江鎮沿河大道的現場看到,靠近錦江的該棟樓房已經修至了5層樓高,正在修建的樓房占用了近半路面。路上堆放著大量砂石等建筑材料,原本就不寬的道路,到了該處更顯得狹窄擁擠,行經此處的行人、摩托車無不小心翼翼。有群眾告訴記者:“這棟占用公共道路修建的樓房是政府和商人共同興建的,有一部分將作為商品房對外發售。”
長江鎮鎮政府、仁化縣人社局、仁化縣住建局在回應記者質詢時答復稱,這塊地原本是用來建設公廁的。“由于長江鎮政府財政較為困難,長江鎮上屆政府為了美化河堤兩岸的建設以及完善新市場的公共設施,故以土地置換的形式通過招投標來建設公廁。2010年8月12日,長江鎮政府與中標者郭建欽、譚昌潤簽訂了《長江鎮河邊公廁建設合同》。合同規定,其中一樓116平方米建三間商鋪及二樓的116平方米建公廁歸政府所有,政府不出資。三樓以上,由中標者開發建設。”
記者從回應材料上看到,“由于在該宗地建設公廁,受到了附近長江信用社職工的極力反對,對信用社職工的生活環境產生較大的影響。且新建公廁距現有舊公廁只有100米左右,當地政府認為再新建公廁沒有必要。”因此,“2012年10月,長江鎮政府把原有合同修改為“共同興建長江鎮人社所辦公用房的協議”。“人社所建七層綜合樓總建筑面積為7層1680平方米,立項申請于今年1月31日批復,報建手續正在辦理中。”
至于為什么修建樓房要占用公共道路?當地相關部門表示,“由于擬建的新樓距長江信用社現有職工住房較近,經雙方協商同意,在建大樓向河邊方向縮出1.5米。按仁化縣建設局的設計要求,該棟樓房超出了用地紅線范圍大約0.5米。經長江鎮鎮長辦公會議討論,在不影響河邊步行街5米寬路面的設計要求情況下,同意人社所辦公用房超出紅線范圍0.5米建設,并將此意見上報了仁化縣住建局和人社局,住建局和人社局均沒有提出異議。”
在接到記者對此事的情況反映后,仁化縣相關部門目前已對該違規建房整個過程進行排查,并立即做出了整改措施:長江鎮規劃建設辦于6月26日對建房業主發出停工通知;業主辦理好四至七層《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后,方可開工建設。仁化縣住建局也將在7月1日對施工工地現場執法,糾正違章建筑行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