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香港2月17日電 香港消委會關注內地旅客住宿安排出問題事件,發言人認為,香港新的商品說明條例能規管不良經營的旅行社,因違規牽涉到刑責。
發言人指出,針對不良營商手法的商品說明條例即將實施,有助規管不良經營的旅行社,因日后若有訪港旅行團旅客未獲住宿安排,旅行社會被視作不當接受付款;導游強迫旅客購物,會視為威嚇式銷售行為,一旦證實違法,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有關罰則較旅游業議會的除牌及扣分制有效。
發言人又建議政府增撥資源,在旺季加強抽查訪港旅行團的行程安排;旅游事務署還可考慮建立電子平臺,查閱訪港旅行團的導游、行程及酒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