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在2012年12月份推出的元旦、春節限價措施看來取得了官方預期的初步效果。據新華網報道,元旦期間三亞的旅游消費下降了15%,主要是因為酒店價格得到了較好的控制。
12月中旬,海南省物價局發布規定,要求元旦、春節期間全省各類旅游飯店標準間客房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價格水平總體上比2011年春節期間下降10%以上,標準間最高限價5000元/間/天。對于少數高端旅游飯店可能突破限價的,需要特別報批。
海南還將對春節期間旅游飯店自助餐價格實行臨時干預,酒店自助餐早餐價格不超過300元/位(含服務費),中晚餐價格不超過400元/位(含服務費)。物價局對景點和海鮮排檔也加強了價格監管。
海南一直以旅游立省,不僅風光聞名,在宰客上也有不小的名頭。2011年年初微博上傳出消息,一家三口在三亞吃海鮮,三個普通的菜被宰近4000元。一時間輿論大嘩,更多人在微博上吐槽在三亞被宰經歷,讓三亞旅游名聲大損。
或許是在此事件后,有關當局痛定思痛,決定重手治市,挽回海南省的旅游招牌,才出臺如此罕有的價格管制限令。
從有關當局的角度看,在旅游旺季采取特殊管制措施,能夠減少旅游業經營者哄抬市價,侵害消費者權益,從而保護海南旅游的品牌不墜。而且從限價的幅度來看,比2011年同期下降10%以上,有助于市場總體價格回歸合理水平。
從消費者的角度看,限價確實利處甚多,至少可以少些挨宰的擔驚受怕。而且效果也立竿見影,元旦期間三亞旅游消費的下降完全可以歸功于價格管制的結果。
但旅游業經營者卻無端被鎖上了一道枷鎖,基本上喪失了市場經濟中天然享有的產品自主定價的權利。對于2011年哄抬物價者,2012年的降幅只是讓價格降回合理區間;但對于2011年奉行薄利多銷原則的合規經營者,卻是一個極大的傷害。他們可能因為此降價要求而承受損失。或許這些合規經營者只是十之一二,但此項政策造成的后果是合規者吃虧,以后所有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將更加短視化,形成一個“劣幣驅逐良幣”的負向效應。
市場經濟的天然之義就是由市場自主調整產品價格。當價格過高時,需求自會萎縮,促使價格逐步回歸合理水平。當然,市場經濟也有失靈之時,因此凱恩斯主義主張政府可在適當情況下干預市場,熨平市場波動。
但旅游產業并非如糧油、能源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領域,其價格波動不致引起社會動蕩;而且,制定價格本是經營業者享有的自主權利,政府除非在重大災難或戰爭等不可抗力情況下,不應插手干預民間的自主經營行為。政府的角色更應是查處以次充好、價格欺詐等違規行為,對消費者投訴快速響應,對違規者予以懲處。政府應當作為市場的監管者,維護好市場的秩序,而非強行介入市場,以行政指令代替市場機制。
想來海南物價官員們都懂得這些人盡皆知的道理,但仍如此頒行法令,所期望的不過是立竿見影,短期效果顯著。這種從計劃經濟沿襲下來的管理思路,在最近幾年越來越受到政府的歡迎,很大原因在于市場情況越來越復雜,而我們政府的管理水平經常跟不上市場的變化。用“一刀切”、“短平快”的手法治理市場,既可被視為官員們做出政績的殷切之心,也折射出官員們管理水平有待提高。